有生之年,欢喜相逢
爱是不能忘记的
系系 发表于 2004-09-22 17:58:36
如果没有你,这样的良辰美景我要向谁诉说。
9月15日 上海/丽江
我一直记得,从火车上下来,昆明下着大雨,他举着伞,格子的绒布衬衣,他的脸冰凉,火车晚点了半小时。这个诺大而美丽的城市里,我只认得他。我这样地依靠他,他这样的为我遮去风雨。
飞机降落在昆明机场临近傍晚,高原的夕阳在高天白云上明妍异常,坐在落地窗边等待转机,阳光穿透,浇淋在我冰寒的心上,激淋淋打了个寒颤。
9月16日 古城
开会。
拓展活动。
晚上听宣科的冷嘲热讽和音乐。依然挑在河边吃宵夜,水声涓涓,流过尘封的往事,洗得异常清晰。站在河岸边沿,闭上眼睛,身体微微摇晃,不能想了,真的不能再想了。
9月17日 雪山
我一直没办法忘记川夏站在那块突兀的岩石上,只一道阳光的时间,就消失了,她是纵身跃下,抑或是在阳光里做了一个穿行在峰峦间的天使呢。那么短暂,又那么悲伤,于是谁都知道她死了,谁都不愿意承认,心存侥幸,那是在绝望中勉强生出的一丝安慰,还是那么绝望。
那一天晚上我就知道你不再爱我了,可是我还是那么爱你,我在自己编织的美丽故事里继续苟且偷生,我无比清醒,却又沉醉不起。那一夜是碍眼的荆棘,生疼的,却怎么也绕不开,我裹着那段记忆在上面碰得千疮百孔。
第一次登上雪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雪山有这样关于爱情和死亡的传说。
9月18日 古城
走在进古城的大街中央,天开始下雨。
终于一个人了。
找到了那年住过的客栈,懒惰爱晒太阳的大狗已经过世,原来的店主去了沈阳。物是人非。
出门来,坐在房檐下和卖烤玉米的老奶奶聊天,她说的话,其实我听不真切,于是我们常常各说各的。雨没有要停的意思,对岸的一个咖啡馆还有一个临河的座位,于是和老人道别,坐了进去。
点的是Cappuccino,基本上不懂得品尝咖啡的人都会点这一款,只是因为我们能叫得上名字,另外一知半解地说说。我喜欢它最上面一层的奶泡,捏着鼻子舔完,杯里的咖啡也就浪费掉了。要来一杯矿泉水,洗口腔里残留的一丝咖啡味道。
9月29日 上海/中山公园地铁站
走过报摊,“虎跳峡紧急”5个字触目惊心。
世上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一瞬间的繁华,已经是隔岸烟花。
一生的光阴真的太过漫长了。
9月15日 上海/丽江
我一直记得,从火车上下来,昆明下着大雨,他举着伞,格子的绒布衬衣,他的脸冰凉,火车晚点了半小时。这个诺大而美丽的城市里,我只认得他。我这样地依靠他,他这样的为我遮去风雨。
飞机降落在昆明机场临近傍晚,高原的夕阳在高天白云上明妍异常,坐在落地窗边等待转机,阳光穿透,浇淋在我冰寒的心上,激淋淋打了个寒颤。
9月16日 古城
开会。
拓展活动。
晚上听宣科的冷嘲热讽和音乐。依然挑在河边吃宵夜,水声涓涓,流过尘封的往事,洗得异常清晰。站在河岸边沿,闭上眼睛,身体微微摇晃,不能想了,真的不能再想了。
9月17日 雪山
我一直没办法忘记川夏站在那块突兀的岩石上,只一道阳光的时间,就消失了,她是纵身跃下,抑或是在阳光里做了一个穿行在峰峦间的天使呢。那么短暂,又那么悲伤,于是谁都知道她死了,谁都不愿意承认,心存侥幸,那是在绝望中勉强生出的一丝安慰,还是那么绝望。
那一天晚上我就知道你不再爱我了,可是我还是那么爱你,我在自己编织的美丽故事里继续苟且偷生,我无比清醒,却又沉醉不起。那一夜是碍眼的荆棘,生疼的,却怎么也绕不开,我裹着那段记忆在上面碰得千疮百孔。
第一次登上雪山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雪山有这样关于爱情和死亡的传说。
9月18日 古城
走在进古城的大街中央,天开始下雨。
终于一个人了。
找到了那年住过的客栈,懒惰爱晒太阳的大狗已经过世,原来的店主去了沈阳。物是人非。
出门来,坐在房檐下和卖烤玉米的老奶奶聊天,她说的话,其实我听不真切,于是我们常常各说各的。雨没有要停的意思,对岸的一个咖啡馆还有一个临河的座位,于是和老人道别,坐了进去。
点的是Cappuccino,基本上不懂得品尝咖啡的人都会点这一款,只是因为我们能叫得上名字,另外一知半解地说说。我喜欢它最上面一层的奶泡,捏着鼻子舔完,杯里的咖啡也就浪费掉了。要来一杯矿泉水,洗口腔里残留的一丝咖啡味道。
9月29日 上海/中山公园地铁站
走过报摊,“虎跳峡紧急”5个字触目惊心。
世上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一瞬间的繁华,已经是隔岸烟花。
一生的光阴真的太过漫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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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青春牵手白发回首(zz)
系系 发表于 2004-09-01 20:38:40
by 伊能静
最喜欢和你在大街小巷散步,虽然在这个城市我们并没有自由自在的自由,而以散步来说,这里的街道又太繁华喧闹且修筑连连,但我们却依然喜欢在晚餐後,手牵著手,慢慢地走。
你知道我一直有个癖好,在夜里抬头看其他人家的窗户,然後想像他们住在里面的样子,我总是败给昏黄的灯光,认为有大窗户还有晕晕光线的人们应该就有幸福,我总是仰著头叹:「啊,能住在那里一定很好。」而你也总是会握紧我的手说:「我们现在有自己的房子啦。」然後我们两个会一起抬头安静地看著这城市里的千家万户。
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有一个共同的家,和你认识的十多年来,太多的猜测怀疑,还有纷乱的言语总漫在欲蓝欲阴的天际。
你还记得吗?第一次我们穷窘的没有多余的钱坐车,只好两个人漫步回家。那是你第一次牵我的手,我的手宽大修长,而你的厚而粗短,但你将我握得很好,暖暖的在冬夜里,你十分拙於言语,我也因太欢喜而说不出话来,街灯长长的照映著街道,偶尔有风吹来,你就会将我握得更紧一点,那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多年後的自己,没有想过天长地久,路直直的我们慢慢走,怎么会知道这许多年後的我们定下誓言走到白头。
我和你之间的柔情万种或肝肠寸断,岂是这喜欢流言的世界所能理解,虽然那么多次,我失去了信心,甩开你的手,看你沉默地将双手插入口袋皱紧眉头,我心虚地走向别人,却忍不住频频回头,在我的房子里,我关上了门拒绝了你,而你站在楼底望著我唯一的光线,不会问为什么只拼命的忏悔,因为你本就是一个不懂具体描绘爱的人,但有谁比你懂得爱情?
最後我走下楼,看到你红了眼眶却还在笑,我想我是走不了了,这未来不论是好是坏,我都注定与你被红色的细线牢牢牵引,在人生的世界里一起起舞。
「走吧。」你说,眼中发著光伸出了双手,而我欢喜地点点头,从此跟在你身後交出了我自己。
我们喜欢散步,你喜欢牵我的手,我们从来不黏腻地搂在一起,但只有要有你,就算闭上眼睛我也不会迟疑。
十年不是一日,这十年里的点点滴滴,不再是美的手细嫩的手孔武有力的手可以代替,只愿当我们都很老的时候你还能牵紧著我,像回到第一次的青春年少般不舍也不愿放弃。
最喜欢和你在大街小巷散步,虽然在这个城市我们并没有自由自在的自由,而以散步来说,这里的街道又太繁华喧闹且修筑连连,但我们却依然喜欢在晚餐後,手牵著手,慢慢地走。
你知道我一直有个癖好,在夜里抬头看其他人家的窗户,然後想像他们住在里面的样子,我总是败给昏黄的灯光,认为有大窗户还有晕晕光线的人们应该就有幸福,我总是仰著头叹:「啊,能住在那里一定很好。」而你也总是会握紧我的手说:「我们现在有自己的房子啦。」然後我们两个会一起抬头安静地看著这城市里的千家万户。
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有一个共同的家,和你认识的十多年来,太多的猜测怀疑,还有纷乱的言语总漫在欲蓝欲阴的天际。
你还记得吗?第一次我们穷窘的没有多余的钱坐车,只好两个人漫步回家。那是你第一次牵我的手,我的手宽大修长,而你的厚而粗短,但你将我握得很好,暖暖的在冬夜里,你十分拙於言语,我也因太欢喜而说不出话来,街灯长长的照映著街道,偶尔有风吹来,你就会将我握得更紧一点,那时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多年後的自己,没有想过天长地久,路直直的我们慢慢走,怎么会知道这许多年後的我们定下誓言走到白头。
我和你之间的柔情万种或肝肠寸断,岂是这喜欢流言的世界所能理解,虽然那么多次,我失去了信心,甩开你的手,看你沉默地将双手插入口袋皱紧眉头,我心虚地走向别人,却忍不住频频回头,在我的房子里,我关上了门拒绝了你,而你站在楼底望著我唯一的光线,不会问为什么只拼命的忏悔,因为你本就是一个不懂具体描绘爱的人,但有谁比你懂得爱情?
最後我走下楼,看到你红了眼眶却还在笑,我想我是走不了了,这未来不论是好是坏,我都注定与你被红色的细线牢牢牵引,在人生的世界里一起起舞。
「走吧。」你说,眼中发著光伸出了双手,而我欢喜地点点头,从此跟在你身後交出了我自己。
我们喜欢散步,你喜欢牵我的手,我们从来不黏腻地搂在一起,但只有要有你,就算闭上眼睛我也不会迟疑。
十年不是一日,这十年里的点点滴滴,不再是美的手细嫩的手孔武有力的手可以代替,只愿当我们都很老的时候你还能牵紧著我,像回到第一次的青春年少般不舍也不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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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落大雨
系系 发表于 2004-08-31 22:09:02
走出公司的时候,雨还隐隐约约,天昏黄的,一副欲盖弥彰的样子,我叹了口气,坐上taxi去饭局。
嘻哈一通,心里却无比麻木,太热闹的场合里,我总是特别安静,局外者一般地抿着面前的可乐,明知道不该喝那么多碳酸饮料的,却始终忍不住,究竟喜欢百事的哪里,我也不明白,只是喜欢,一杯又一杯。
吃完饭出来已经9点了,雨果然下得很大。眼疾手快先发制人地拦下了一辆车。我不喜欢晚归,我厌恶万家灯火的时候,还犹如孤魂野鬼般得缩在taxi的后排上打着呵欠,老到地给司机指着回家的路,一边在电话里对妈妈说快到了一边在路口的红灯那里心急如焚。
车外下着大雨,让司机把车里的空调关了,转过脸看着窗外,雨从摇下的车窗零星地打进来,痴痴呆呆的,视线里什么都转瞬而逝。我喜欢路灯退到身后的感觉,就像我最喜欢去东北的路上看两边叉开枝桠的杨树从铁轨边退开天一片蔚蓝的感觉。
早上同事问我为什么决定十一不和他们一起旅行,我说我想休假,陪陪我想陪的人,逛逛我想逛的城市街头。想起做毕业论文那会儿看的那许多城市社会学和现代性后现代的东西,呵呵,那些危言耸听的论断到今天我才体会到了。我越来越熟悉我的工作,越来越习惯朝九晚六,越来越觉得这个城市和周遭的一切如此陌生,而别的城市又让我觉得越来越似曾相识的模样。我漠然对它们,它们漠然对我,好一个恶性循环。
一个大转弯让司机停了下来。没几步路连伞也懒得打了,走到楼前被草丛里窜出的黑猫吓了一跳,恩,大家都赶着回家,也就不和它计较了,何况我素来怕动物。
大雨继续砸在阳台的雨篷上面,我躺在床上,勾搭着我的二宝。
落大雨晚上的10点我终于到家,一切平安。
嘻哈一通,心里却无比麻木,太热闹的场合里,我总是特别安静,局外者一般地抿着面前的可乐,明知道不该喝那么多碳酸饮料的,却始终忍不住,究竟喜欢百事的哪里,我也不明白,只是喜欢,一杯又一杯。
吃完饭出来已经9点了,雨果然下得很大。眼疾手快先发制人地拦下了一辆车。我不喜欢晚归,我厌恶万家灯火的时候,还犹如孤魂野鬼般得缩在taxi的后排上打着呵欠,老到地给司机指着回家的路,一边在电话里对妈妈说快到了一边在路口的红灯那里心急如焚。
车外下着大雨,让司机把车里的空调关了,转过脸看着窗外,雨从摇下的车窗零星地打进来,痴痴呆呆的,视线里什么都转瞬而逝。我喜欢路灯退到身后的感觉,就像我最喜欢去东北的路上看两边叉开枝桠的杨树从铁轨边退开天一片蔚蓝的感觉。
早上同事问我为什么决定十一不和他们一起旅行,我说我想休假,陪陪我想陪的人,逛逛我想逛的城市街头。想起做毕业论文那会儿看的那许多城市社会学和现代性后现代的东西,呵呵,那些危言耸听的论断到今天我才体会到了。我越来越熟悉我的工作,越来越习惯朝九晚六,越来越觉得这个城市和周遭的一切如此陌生,而别的城市又让我觉得越来越似曾相识的模样。我漠然对它们,它们漠然对我,好一个恶性循环。
一个大转弯让司机停了下来。没几步路连伞也懒得打了,走到楼前被草丛里窜出的黑猫吓了一跳,恩,大家都赶着回家,也就不和它计较了,何况我素来怕动物。
大雨继续砸在阳台的雨篷上面,我躺在床上,勾搭着我的二宝。
落大雨晚上的10点我终于到家,一切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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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那口蛋糕的甜蜜只有自己尝到
系系 发表于 2004-08-19 21:30:01
7月的时候,妹妹要去书城,于是带着她去了一次,书城一如既往的不打折又充斥着无用的书,实在不值得我为它在隧道里经历的干蒸。想起前次路过季风曾经见到那里有卖三本一套的《协同书》,于是打车去那里。买完后看到那里也有卖《达芬奇密码》,想想那如火如荼的书展我是没去凑热闹,那么就买本电视里反复报道说卖疯了的畅销书。
季风比书展安静多,是个读书买书的地方,而书展怎么看都像个水产批发市场,书商对着记者镜头喜气洋洋的脸满是市侩气,实在有辱斯文。
去季风一般也都是去百盛的时候顺道去的,这个开在地铁站台旁边的书店起初并没给我多大好感,也许是因为各种报纸杂志都过度宣传了吧,我常感叹连书店都要趋炎附势地做成个小资的摸样,实在是堕落极了。后来专门去了几次,到逐渐喜欢了起来,喜欢它这样在最繁华的街区,几分钟就有一次的震颤喧闹中出生如花,孤芳自赏。
说来奇怪,存留在我脑子里的对于书店最好的印象竟然是福建路上不起眼的一个旧书店,一间小店面,也没个空调,大热天也不过是电扇呼啦地吹几下,门口一个帐台,既是回收旧书的地方也是买书结帐的地方。店里面分成两个小隔间,外头一间可以买到有些过气的打着对折的书,想想这真有些势利,不过是前几个月还叫嚣着top10,转眼就书老色衰,大概也正因着如此的原因,我一直很少买畅销书。里面一间我极喜欢,都是些已经泛黄的书页,什么类型的都有,经史子集都挺齐全。常常一头扎进这故纸堆中,用两个指头捏起已经发脆的纸头,十二分的小心看,就这样消磨一个下午。运气好的时候能淘到很不错的书,我以前在里头觅到许多八十年代那个豪华的精神年代里出的书,很厚一本也不过5块8块的,买回去用白色的挂历纸头一包,盖上自己的印章,再请爸爸用黑色钢笔在封面和书脊上写上书名,又漂亮又齐整。
上了高中后,最喜欢的是还没搬家的鹿鸣,很小,地上门口都堆满了书,屋子里挤满了人,还有新鲜油墨味道。虽然那时候,鹿鸣里很多的书我买来也只能看个一知半解的,但真的在那里开始我真正的文科学习,而不是那个为了提高自己概括段落大意能力而报名进文科加强班的小姑娘了。只是惭愧的是,大学四年的文科毕业后,竟然写个菜单还常常提笔忘字,哎。后来鹿鸣搬了,搬去了现在所在的地方以后,就不怎么爱去了。
有时候去书店的乐趣不在于能站在那里看多少页书,不在于出门的时候能否买到你想要的书,也许只是在于你俯身于桌底或者惦着脚仰望到鞋底开裂脖子酸疼,也许是偶尔能从旮旯里意外收获到一两本好书,甚至只是去享受一下油墨的味道。这实在已经是件快乐又非常过瘾的事了。拿个扫把唱摇滚,或者把手指插到装满谷物的袋子里,或者半夜敲开人家的门要回一张床,或者是等一个人。每个人只能看到别人吃葡萄的表情,却不能尝到那颗葡萄的味道。很多乐趣也是如此,只有留给自己享受。
亲爱的,你知道我说什么的,对吗?
季风比书展安静多,是个读书买书的地方,而书展怎么看都像个水产批发市场,书商对着记者镜头喜气洋洋的脸满是市侩气,实在有辱斯文。
去季风一般也都是去百盛的时候顺道去的,这个开在地铁站台旁边的书店起初并没给我多大好感,也许是因为各种报纸杂志都过度宣传了吧,我常感叹连书店都要趋炎附势地做成个小资的摸样,实在是堕落极了。后来专门去了几次,到逐渐喜欢了起来,喜欢它这样在最繁华的街区,几分钟就有一次的震颤喧闹中出生如花,孤芳自赏。
说来奇怪,存留在我脑子里的对于书店最好的印象竟然是福建路上不起眼的一个旧书店,一间小店面,也没个空调,大热天也不过是电扇呼啦地吹几下,门口一个帐台,既是回收旧书的地方也是买书结帐的地方。店里面分成两个小隔间,外头一间可以买到有些过气的打着对折的书,想想这真有些势利,不过是前几个月还叫嚣着top10,转眼就书老色衰,大概也正因着如此的原因,我一直很少买畅销书。里面一间我极喜欢,都是些已经泛黄的书页,什么类型的都有,经史子集都挺齐全。常常一头扎进这故纸堆中,用两个指头捏起已经发脆的纸头,十二分的小心看,就这样消磨一个下午。运气好的时候能淘到很不错的书,我以前在里头觅到许多八十年代那个豪华的精神年代里出的书,很厚一本也不过5块8块的,买回去用白色的挂历纸头一包,盖上自己的印章,再请爸爸用黑色钢笔在封面和书脊上写上书名,又漂亮又齐整。
上了高中后,最喜欢的是还没搬家的鹿鸣,很小,地上门口都堆满了书,屋子里挤满了人,还有新鲜油墨味道。虽然那时候,鹿鸣里很多的书我买来也只能看个一知半解的,但真的在那里开始我真正的文科学习,而不是那个为了提高自己概括段落大意能力而报名进文科加强班的小姑娘了。只是惭愧的是,大学四年的文科毕业后,竟然写个菜单还常常提笔忘字,哎。后来鹿鸣搬了,搬去了现在所在的地方以后,就不怎么爱去了。
有时候去书店的乐趣不在于能站在那里看多少页书,不在于出门的时候能否买到你想要的书,也许只是在于你俯身于桌底或者惦着脚仰望到鞋底开裂脖子酸疼,也许是偶尔能从旮旯里意外收获到一两本好书,甚至只是去享受一下油墨的味道。这实在已经是件快乐又非常过瘾的事了。拿个扫把唱摇滚,或者把手指插到装满谷物的袋子里,或者半夜敲开人家的门要回一张床,或者是等一个人。每个人只能看到别人吃葡萄的表情,却不能尝到那颗葡萄的味道。很多乐趣也是如此,只有留给自己享受。
亲爱的,你知道我说什么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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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七七八八零零总总
系系 发表于 2004-08-16 20:42:55
我决定等申请了笔记本后再来写blog吧,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了,一时间手忙脚乱的。写的jay,写的书店和达芬奇密码(都是染染一句话害的:),不过我确实有点想法,哈哈)都放在一边,不能完全。
今天去公司了,大家都叫我小孟,要不是阿锋和老六经常这么叫叫,不然真的会不习惯呢:)但是没电脑的日子真难熬呀,什么叫做度日如年啊,嘿嘿,就是我今天这样的。不过下午倒挺忙的,发现公司流程也老麻烦的,办个入职手续还七七八八填了好多表格,hr jj指着纸头对我说这个你要看看那个你要看看,我一晕,出生日期上就填了个2004年8月16日,汗死了。然后跟部里的一个男生一起整理桌子下面的一个纸头盒子,从里面找出好多笔啊,开心死我了,想想自己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女人。老板说明天拿到员工编号就可以申请电脑了,嘻嘻,我已经看到那个白色的很pp的本本了,各么lp,我就偶尔换一下口味啦,你别怪我花心哦~~想想上班也满好玩的,就当是上学,当然是大学以前的学。
算了,不想写了,我还是先去洗澡吧。这样在临睡前还能再看看女主播的故事,我觉得迎美冷冷的坏坏的真漂亮。恩,对了,我就是喜欢坏人的,我以前还喜欢杀人如麻还瞎了一只眼睛的无比无比英俊的星史郎呢!!
今天去公司了,大家都叫我小孟,要不是阿锋和老六经常这么叫叫,不然真的会不习惯呢:)但是没电脑的日子真难熬呀,什么叫做度日如年啊,嘿嘿,就是我今天这样的。不过下午倒挺忙的,发现公司流程也老麻烦的,办个入职手续还七七八八填了好多表格,hr jj指着纸头对我说这个你要看看那个你要看看,我一晕,出生日期上就填了个2004年8月16日,汗死了。然后跟部里的一个男生一起整理桌子下面的一个纸头盒子,从里面找出好多笔啊,开心死我了,想想自己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女人。老板说明天拿到员工编号就可以申请电脑了,嘻嘻,我已经看到那个白色的很pp的本本了,各么lp,我就偶尔换一下口味啦,你别怪我花心哦~~想想上班也满好玩的,就当是上学,当然是大学以前的学。
算了,不想写了,我还是先去洗澡吧。这样在临睡前还能再看看女主播的故事,我觉得迎美冷冷的坏坏的真漂亮。恩,对了,我就是喜欢坏人的,我以前还喜欢杀人如麻还瞎了一只眼睛的无比无比英俊的星史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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